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查取证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下岗待业;现在住址:无固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路派出
所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与xxx离婚纠纷一案曾由申请人于二○XX年六月八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于二○XX年八月八日判决不准离婚,现已再次向该法院提出起诉。申请人与xx共同生活期间,常遭其殴打,情节严重时申请人只能拨打110向民警求助,民警同志前往现场调查后做有记录。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证明申请人曾确实被xx殴打,特向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当时的出警记录和调查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 月 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
xx路派出所在20xx年4月30日的出警记录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具体时间已记不清);
证据来源: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地址:xxxxxx
申请人金xx,男,汉族,1971年7月7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深xxxxxxx1室,身份证号码:41302xxxxxxx2。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调取深市监质(南)商责改(20xx)xxxx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该通知书所涉检验报告。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深圳市xxxxx技有限公司、北京京xxxxx科技有限公司案,上述证据对认定涉案产品是否合格至关重要,因申请人无法调取,故申请法院调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x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与张某某离婚一案,已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涉及的被告张某某在银行的存款应该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属夫妻共同财产,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特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北京市海淀区某某银行查询被告帐号的存、取款情况。
被告帐号明细:
申请人:xxx
xx年x月xx日
申请人:xxx,女,xx年5月7日生,汉族,现住x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本案所涉原xxx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xx门诊部、原xxxx门诊部、xxxx女子妇科医院、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x女子妇科医院、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申请人原在xx专家门诊、红十字会xx门诊部、xxxx门诊部、xxxx女子妇科医院、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这些单位存在经营的延续性、权利义务的承接性,故而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期限应从始计算,但因卫生部门不配合,申请人无法取得这方面的相关证据。基于所述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便于案件的审理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原xx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xx门诊部、xxxx门诊部、xxx女子妇科医院、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以证明其经营的延续性、与申请人劳动关系的延续性。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人:钱宝平,男,1968年1月28日生,汉族,住太仓市城厢镇惠阳三村18幢6号302室,身份证号:3205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调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和江苏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共同制定的《江苏省交通事故及人身伤害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意见表》
事实和理由:
再审被申请人诉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20xx)太民一初字第1765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苏中民一终字第0448号民事判决书,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为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申请调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和江苏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共同制定的《江苏省交通事故及人身伤害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意见表》,希贵院批准为感!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申请人:____,女,____岁,汉族,________人,户籍所在地:________,初中文化。现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________人,户籍所在地:________,高中文化,现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
申请请求:
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贷款的65万元现金转账去向及明细表。
户名:莫雄斌,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分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之中。双方向工商银行的65万元贷款转账去向关系到本案夫妻双方财产分配、债权债务的分配,对本案公正判决有重要影响。基于上述事实,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本案被告莫雄斌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贷款的65万元现金去向及明细表。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李xx,女,1954年3月8日生于武汉省耒阳市小水镇,武汉市武昌区柯子玲管理区长安南街居民,现居住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XX年11月26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而殴打李xx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于20xx年4月19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暴力撬锁并且于20xx年4月30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 刘xx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xx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xx现居住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3楼之房产。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